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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文艺评论专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1-30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6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文艺评论专项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文艺评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赓续中华文化血脉、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关注当代内蒙古文艺创作实践,开展辨析文艺思潮和现象的文艺评论研究,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精神支撑。

二、选题指南

文艺评论专项共8个选题,均为一般项目,项目主持人可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偏离选题导向,且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1.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类艺术表达研究

2.北疆文化建设背景下内蒙古文艺评论体系建设研究

3.北疆文化建设背景下内蒙古文艺创作的精品案例及经验研究

4.北疆文化建设背景下艺术与科技融合创新研究

5.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的艺术表达研究

6.文艺创作中的守望相助和蒙古马精神、“三北精神”研究

7.文艺创作表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内蒙古篇章的美学特征研究

8.内蒙古艺术创作中红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须符合《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项目主持人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四)文艺评论专项均为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分两次支付。

(五)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内,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申报人请从通知下方下载并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和《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均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中的选题编号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活页》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步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汇总本学院申报信息,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各1份,学院申报汇总表和审查意见汇总表,需学院相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

学院汇总上述材料后,于2月26日统一交到科技处507室。电子版材料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到邮箱ndkjcwh@163.com。

(二)《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基本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资料不齐全的,超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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