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校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3年度校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和进展相关工作,依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我处将对2020年立项及2020年以前立项延期至2023年度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021年立项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结题项目目录见附件1,提交进展报告项目目录见附件2。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完成及进展情况,分别撰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内蒙古农业大学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4),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学院请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进展报告纸质材料1份、结题报告纸质材料2份(附论文复印件)统一报科技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163.com。
联系人:于丹丹
附件1.2023年度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结题项目目录
附件2.2023年度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提交进展报告项目目录
附件3.校基础学科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4.校基础学科进展报告模板
附件5.内蒙古农业大学基础学科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技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