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机构: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直接经费占申请总经费的60%,间接经费占申请总经费的40%(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例,20万元总经费,直接费用为12万元,间接经费为8万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起始时间从2024年8月算起,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三、选题范围
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青年项目参与人没有年龄限制。申请青年项目可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3)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二)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以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3)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人近5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近3年主持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不得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名额与初评
我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由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统一受理。申报的具体要求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的申报公告为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将下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学校上报申报材料后(学校申报名额无限制),由内蒙古个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选出代表自治区研究水平的高质量项目上报。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六、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最新版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3、5),如实填写。(科技处已在申请书和活页里填写了统一的时间和单位审核意见,及部分注意事项)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意识形态问题,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3)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5)申请人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请联系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七、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并需确保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申请人需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提醒科技处审核,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或邮件通知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新用户只能注册、提交一次,必须科技处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
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5日开放,申请人需登陆全国社科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
八、申报进度安排
(一)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 各单位初审阶段
申请人充分论证,认真填写申请书和活页,按照各单位自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对每份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前期研究成果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做好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整合工作,避免重复申报。学院需在4月30日之前,组织校内外本学科专家,举办学院内部的申报指导会,对学院内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指导,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完善建议,切实提高项目申报材料质量。学院会议指导情况需形成书面记录,同学院项目申报材料一起上交。
(二)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1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阶段
申请人于5月6日-5月8日期间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下载通知下方附件2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中的红色字体为填写说明,提交时需删除)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科技处于5月9日前完成对网上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请书,形成定稿,并在5月10日-5月12日之间将修改后的终稿传回系统。
(三)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4日 提交纸质材料阶段
申请人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最终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申请书(从系统导出的,并对照通知附件加上单位审核意见和日期)打印一式4份;论证活页(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的)打印一式5份,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签字。
各学院负责汇总本学院的纸质申报材料并召开学院内部申报指导会议,学院申报指导会议需形成书面形式的会议记录,与本学院的申报材料汇总表、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一起提交至科技处,学院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学院会议记录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5点前将全部纸质申报材料和学院总结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7办公室。
同时,学院统一将申请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ndkjcwh@163.com。请申请人务必遵守时间要求,逾期恕不受理。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