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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4-30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141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以下简称第十二届金桥奖评选活动。第十二届金桥奖在依照《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奖办法》中奖励范围所规定的评选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的同时,将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等方向,着力表彰交通运输、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信息通讯等重点领域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项目、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本届金桥奖设项目奖、集体奖、个人奖三类奖项。

(二)每类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奖

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的技术市场活动中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够对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发挥关键作用且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1.科技创新性: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后,形成了产业主导品牌;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了传统产业在国内或国际的竞争力;组织科技攻关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的技术难题。

2.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及实体经济发展做出优秀成绩: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推动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

4.在区域协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集体奖

在我国技术市场的培育与建设事业中,在组织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创新精神并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交易活跃的技术转移机构等。

(三)个人奖

在开拓与建设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和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理人、科技咨询师及领军人物。

1.在技术市场领域工作业绩突出。

2.组织开展了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活动,解决企业大量关键技术需求,效益、业绩突出。

3.各领域中的领军人物,其科技成果已推广、应用,效益、业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

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个人、集体、项目奖任一项)。

四、金桥奖申报和评审过程不收取费用。

五、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每个单位只能申报项目、集体和个人三类奖项中的一个奖项。

(二)凡涉及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有意向申报者,联系学校科技处,然后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系统按流程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好后下载打印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0247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507学校择优推荐至推荐单位

(四)申报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关业绩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等应有证明材料业绩摘要500字以内申报项目奖的必须有项目评价报告或非本单位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不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报截止日期

本届金桥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430-71日。

联系人:周华敏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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