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 ,现在我校全校范围内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科技处;若在本次调查中未主动报告学术不端行为,但后期被披露报道,学校将对相关人员予以从重处理。
请各单位自行组织科研人员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认真挖掘本单位科研诚信典型案例(正面、反面),及时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经验,定期对广大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开展警示和宣传。
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本单位科研诚信典型案例1例(500字以内)、科研诚信教育开展情况报告(500字以内)和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hm@ima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507室。根据通知要求,撤稿论文情况需要按月梳理上报,请各单位于每月24号前将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周华敏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