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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自治区 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5-27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4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详情

申报具体要求请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405/t20240524_2513723.html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和国家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3,国外合作方无国别限制。每个学院限申报1项,没有可不做推荐。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包括所有类别的科技厅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须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须有国外合作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有其他国内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的,也须提供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附件3

三、申报流程及时限

各学院请于611下午17:00前将“附件1 姓名+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3 双方签章版合作协议”(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 PDF格式,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ndkjczl@163.com

如果申报数量超出我校推荐数量,科技处将依据项目申报书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需相关老师登录系统填写正式申报书务必于6月16日上午10:00前提交系统。(申报书中的“十六、单位意见”处,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使用电子印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加盖。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版请联系科技处获取。项目合作协议书需申报人自行申请OA用印。)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赵璐 郭婧 杨丽君   0471-4304788


                                                                 科技处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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