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工作安排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本次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项目主持人从以下范围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并开展深入研究:立足内蒙古,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新质生产力、文化传承和发展,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理论和前沿问题、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
(二)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项目资助额度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需在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不设年龄限制。
(二)本次项目拟立项20项,均为一般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完成时限为10个月左右,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具体完成时限以立项合同为准。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要求按期提交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和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并被《北疆智库》录用。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要求至少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及扩展版、《内蒙古日报》(论道版)发表(未见刊的须提供用稿通知和排版样稿,下同)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一般项目提交不低于8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研究部同意后公开出版。不包含电子出版物。
4.项目主持人选择结项形式为专著的,优先考虑立项。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申报过2024年度内蒙古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无论是否立项,均不可再报青年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线下申报结合的方式。我校网络申报时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14日,申报人在此期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1)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网上申报结束后,申报人还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和《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五份),均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中的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步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汇总本学院申报信息,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各1份,学院申报汇总表和审查意见汇总表,需学院相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
学院汇总上述材料后,于6月18日统一交到科技处507室。电子版材料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到邮箱ndkjcwh@163.com。
(三)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资料不齐全的,超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ktsb2024*”;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二)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