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依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处将集中开展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范围包括2021年立项的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课题和已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具体名单参见附件3、附件4。
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指标,结合《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报告》,结项报告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与项目研究题目直接相关的成果材料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成果材料和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不可作为结项成果。
《结项报告》一式两份均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财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步骤完成后,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1日前将相关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7室,结项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dkjcwh@163.com。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4304589
科技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