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主页
通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征集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10-12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132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林草新型标准体系落实落地,满足各林草领域标准需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征集 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科标字[2024]6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征集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应与有关标委会沟通许可后申报,林草领域标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林业和草原新型标准体系》,优先支持名词术语、分类、方法等基础通用类,整合修订及采用国际标准的申报项目,严格控制新制定标准。

)本次同步征集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项目应完成前期研制工作,形成较为成熟的标准草案,从项目立项计划下达至提交报批材料不超过18个月。

)已发布的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因个别技术指标、文字表述等内容影响标准使用,或者对原标准内容进行微调时,可以申报标准修改单予以修改。有关程序参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

)存在超期未完成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第一起草人不得申报项目,各申报单位严格审核把关。

)申报项目一般不涉及专利。如涉及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

)采用国际标准的,应当符合国际组织的有关版权政策规定同意。以国外标准为基础起草的,应当符合国外标准发布机构的版权政策。

、工作要求(申报材料、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学院)于1017日前将汇总表和推荐表(盖章版,附件12)、林草领域标准修改申报单(涉及到的填报,附件5)、林草领域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6)和标准草案书面材料纸质版一式4报送至科技处507室,电子版(Word)发送至nmndkjc_cg@163.com逾期、书面材料与电子版填报不一致、信息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华敏 王晓楠

           话:0471-4304589

           箱:nmndkjc_cg@163.com



附件: 1-7  有关申报材料及林草领域标委会联系方式

     8   林业和草原新型标准体系



                                         科技处

                                                   2024年10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耕地质量提升方向2025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内蒙古农业大学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