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精神,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林发〔2019〕22号),根据《林草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科创〔2023〕6号)要求,按照我局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作计划,经研究,组织开展第六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国各级科研院所、全国各高等院校中涉林草研究领域的人才和团队。
二、推荐方式
(一)由相关学院自行选拔,每个学院选拔数量控制在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名,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林草科技创新团队1个,科技处召集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人才及团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先后排序,最终上报自治区每项3个。
(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每人可推荐创新人才1名或创新团队1个。(如有院士推荐请提前联系科技处)
(三)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以坚持服务国家大局为重,优先支持符合国家、行业发展需求且已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才和团队;坚持向科研一线倾斜,重点支持投身事业、潜心钻研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人才和团队;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优先推荐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国家或省部级基地(平台)中的人才和团队。
三、条件要求
推荐人才和团队成员应热爱祖国,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具有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人才和团队研究内容符合林草中心工作和重点战略需求,有关条件符合《林草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要求。同一年度申报者只能申报一类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在培养期内的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入选者不得申报同一类别林草科技创新人才。
(一)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在林草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和业绩,具有较强创新发展潜能,有望进入相关领域世界科技前沿。
2.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经历。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国家林草重大战略需求,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
2.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带领本研究方向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潜能。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
4.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国林草事业重点发展需求,属于国家和行业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2.团队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等经历,有较高的研发目标和明确的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我国林草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团队负责人在团队中有较强凝聚力和威信。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把关,坚持优中选优,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各学院请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前将推荐汇总表、推荐表和培养计划审核后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507,科技处统一加盖公章,除推荐材料外,需提交佐证材料一份,逾期视为放弃。Word电子版发送至zhuolan1399@163.com(邮件标题格式请采用“人才申报+单位”,并附推荐人选及团队负责人的电子版照片)。
院士提名推荐者,需提前联系科技处后,经院士签名后将推荐汇总表、推荐表和培养计划(一式1份)寄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三)对推荐的人才和团队,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了解、论证和咨询。对前五批人才、团队五年培养计划落实好的单位给予优先支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提出建议名单,按照管理程序予以公布。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现后即强制退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晫兰
电子邮箱:zhuolan1399@163.com
联系电话:3968059(7059)
附件:1.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汇总表
2.林草科技创新人才推荐表
3.林草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
4.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计划
科技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