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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农牧业机械主推机具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12-26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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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服务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以“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为主攻方向,发挥科技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支撑作用。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征集2025年度农牧业主推机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农牧业生产全领域,对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保护性耕作、智慧种养殖、疫病和病虫害防治、农产品烘干与保鲜加工等适用我区农牧业生产的先进农牧业机械。所推荐的机具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适用性强。机具适用性广泛、能够满足不同农艺需求,种植类机具应用在2个旗县以上,养殖和加工类机具应用在2个以上规模牧场,应用牲畜不少于300头(只)。在自治区范围内具有实际的应用推广价值。

2.可靠性强。机具结构功能设计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稳定作业一个季节(非作业季节机械稳定作业100小时)以上未发生严重故障,用户满意度高。

3.安全性强。整机结构应设计合理,注重安全性设计,具备足够的强度和数量的安全防护装置,机具运行稳定,机具安全性能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要求。提供由县级主管部门或推广部门作出的近5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4.先进性强。机具代表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在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节能减排、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显著优势。需提供包括整机或部件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查新报告等证明创新性的佐证材料。

5.规范性强。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资质,证照齐全,农机具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产品应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保证农机具的合法性,为用户提供质量保障和法律依据。

6.生态友好。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较低的能耗,以降低生产成本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内燃机时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鼓励使用电力、太阳能、生物燃料等清洁能源。

二、报送材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农牧业机械主推机具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农牧业主推机具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主推机具申报材料(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各1份,其中附件2申报主体意见处需加盖学院公章

需附:检验报告、鉴定证书、获奖证明、知识产权等证明文件,机具正前方、左方、右方、正后方和产品铭牌不少于5张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 M),机具应用规模和效果等情况的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科技处507,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政策咨询):

联系人:刘仙柱

联系电话:0417-6651907

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处(申报咨询):

联系人:张晓敏、叶丽娜

联系电话:0471-6652061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处(技术咨询):

联系人:吴鸣远

联系电话:0471-6246039

科技处(交材料):

联系人:马靖靖  

联系电话:4304589

邮箱:majingjing2013@yeah.net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农牧业机械主推机具推荐汇总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农牧业主推机具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主推机具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24年12月26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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