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内财教规〔2022〕11号)关于加强项目库储备建设的要求,现征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项目入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专项项目围绕国家重大创新需求和自治区“五大任务”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鼓励学科领军人才特别是45岁以下优秀青年领军人才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着力开辟新的创新增长点。
申报人及其团队须符合《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申报团队按照三年期填写项目研究内容,同时须填写分年度任务考核指标。
申报A类团队,预算经费50万元/年;B类团队,预算经费40万元/年;人文社科类团队经费折半。按照自治区相关资金预算安排要求,本项目按年度支持经费,项目申报书执行期和经费预算按1年填写,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专项项目采取限项申报形式,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同一学院推荐最多不超过2项,无符合条件可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条件,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
(三)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四)申报人及申报团队须符合《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五)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之前不得申请此类项目。
(六)有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未验收)的负责人和一流学科科研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项目入库。
三、申报书撰写及提交方式
即日起项目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1.项目申报系统说明书),所选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A 类团队(或B类团队)项目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请将所有附件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附件材料中应包括“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申报书” (见附件3)和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科技处确认后,申请人打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在纸质申报书签字栏签字后将交所在学院,由学校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申请材料报送
学院应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 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年度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的基础上,对推荐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同时将纸质申请书(申请人签字,无需盖章)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2025年度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项目无需排序)、公示证明一份,盖学院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汇总表、公示证明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nmndkjc@163.com。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准备十分钟以内团队建设项目申报PPT,按科技处通知时间进行现场答辩。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下午16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初审,若存在申请人(参加人)超项、不符合申报要求、未签字,学院未签字盖章,申请书内容不完整等形式问题,将不予受理,名额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5.通知中涉及的相关管理办法请在科技处网站“校内政策”或“自治区政策”栏查看。
六、联系方式
马靖靖 于丹丹 电话:0471-4304589
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微信群
附件1. 项目申报系统说明书
附件2. 2025年度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 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申报书
科技处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