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详情
申报具体要求请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3/t20250319_2684340.html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批次申报的科技合作项目分为国内科技合作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两类。合作形式包括联合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成果示范推广、创新平台建设等。
(二)指南方向
1.国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代码1001)重点支持区内创新主体与发达地区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跨区域研发合作,重点聚焦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体系,落实京蒙协作“科技创新倍增计划”,引导实施一批创新合作示范项目,推动相关成果在自治区落地转化。
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代码2001)重点支持区内创新主体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的联合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共建等合作,优先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国内科技合作项目学校推荐限额3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学校推荐限额2项。国外合作方无国别限制。每个学院一共限申报1项,没有可不做推荐。
(四)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有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项目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六)申报项目时,须提供项目申请单位与所有合作单位(国内及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有效期等内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并明确协议签订时间,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须同时提供外文和中文版协议(或协议中文译文)。(协议模板见附件2、附件3)
(七)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区外参与单位经费分配额度不得过半。
(八)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目前已发布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领域、社会公益领域),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九)申报项目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十)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各学院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申请表”由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委员会3名成员审查签字,学院统一汇总后填写“伦理审查项目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到科技处503。
三、申报流程及时限
申报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请登录“蒙科聚平台”(网址http://www.mengkeju.com)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填报。其他方式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已有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报学院统一填写《某某学院申请开通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汇总表》(附件5),各学院请于3月31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_zd@163.com,科技处统一新增账号后反馈学院邮箱。
项目申报人登录账号后,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 PDF格式),提交至单位管理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提交前,须按照《申报书形式审核要点》(附件8)自查是否符合填写规范。
申报书中的“单位意见”处,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使用电子印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加盖。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合作协议书(使用非学校模版协议须向法律顾问申请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孔芮律师,电话15754965439,邮箱kongrui0302@163.com)需申报人自行申请OA用印,命名格式“学院+我校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
系统支持实时修改及保存,项目申报人应提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临近截止时网络拥堵将会导致提交失败,此原因项目过期的不再受理。
申报时限:请牵头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信息系统(包括盖好章的协议书),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交科技处503,过期将不予受理。如果申报数量超出我校推荐数量,科技处将依据项目申报书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璐 郭婧 杨丽君
联系电话: 0471-4304788
科技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