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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3-28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中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第一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详情

申报具体要求请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3/t20250324_2686361.html

二、征集要求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要求的管理规定;

3.具有较高的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特点、规律、动态和需求,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规;

4.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含)周岁。

(二)入库专家专业条件

公开征集专家包括研究开发类、产业管理类、财务审计类、其他等4类专家,且每类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开发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科技研发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负责人承担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是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或是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标杆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指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产业园区平台和基地、大学科技园、科技型上市公司、科技标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平台)和服务机构、全国性或全区性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审计类专家。熟悉中央财政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从事国家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的、具有财经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

4.其他专家。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从事司法工作人员;熟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银行信贷及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专业化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申报

征集专家采取网上申报、线上受理,不接受其他方式申报,请申请入库专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zjk)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一)用户注册

1.新用户注册。申请入专家库人员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并正确选择所在工作单位。

2.已有用户注册。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过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其他研究人员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短信验证登录或使用登录口“忘记密码找回”功能重置密码

(二)信息填报

1.专家登录系统后,首先选择“科技专家类别”,按照要求填写信息。

2.按照学科分类,每位专家最多可以选择3个一级学科方向,填写相关信息。

3.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

征集时间

各学院要加强对所推荐人员申报资格的审核把关,按照征集要求对人员信息的相符性进行初审,于4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版汇总表(附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_zd@163.com。第一批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璐 郭婧 杨丽君

联系电话: 0471-4304788




                                               科技处

                                             2025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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