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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软件著作权备案流程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5-15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379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内蒙古农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本校师生申请软件著作权时,不可与学校签署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协议,著作权人只能为“内蒙古农业大学”。请我校师生员工在申请软件著作权时,按照“软件著作权备案流程”(附后)进行OA线上备案,并自主存留《内蒙古农业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表》和OA备案审批截图。在校生涉及毕业、保研、评优等需要提供佐证材料时,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时,附申请备案表、OA审批截图即可。请各学院及师生周知,并在OA审批过程中进行严格把关。

 (一)软件著作权备案流程:

  1.凡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师生员工,需软著负责人所在学院或单位初审同意,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表软著负责人、学院主管科研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2.软著负责人将申请软著需盖章文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上传至OA系统申请用章,OA系统中校内归口管理部门选择科技处。

  3.科技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则备案完毕。

 (二)注意事项:

1.著作权人需填内蒙古农业大学

2.与外单位协作完成科学研究任务时,需要负责人提供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盖章版任务书,没有任务书的,上传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归属的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事宜。

3.代理机构一栏中填写的代理机构应与软著代理合同或协议书中的代理机构一致,软著代理合同或协议书中需注明代理的软件著作权名称。

4.承诺栏签字处为手写签字。

5.“所属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为学院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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