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专家库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工作,提升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的科学性和专业化水平,现公开征集专家,组建自治区级种畜禽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本人自愿、单位推荐、择优确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
二、征集范围
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
三、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高,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院士等特殊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能够胜任种畜禽领域专业咨询、项目评审、质量验收、技术咨询工作。
4.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我区组织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等方面工作,并在工作期间接受领导和监督管理。
5.非公务员。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业务能力强,从事畜牧、兽医等专业教学、科研或行业管理等连续工作5年以上,专业领域内认可度高,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法律意识强,熟悉了解种畜禽领域发展态势和国家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熟悉种畜禽领域项目咨询或评审活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区外申请入库专家要保证有一定时间、精力为我区种畜禽发展提供支持,在项目立项、验收、生产经营许可评审等环节,做到按时参加。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专家: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四、工作职责
1.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工作。
2.为我区种畜禽领域工作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论证评估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
3.协助开展我区种畜禽领域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4.参与我区种畜禽领域专项研究、专题研讨、信息交流、技术咨询、讲座培训和其他服务工作。
5.编制种畜禽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创新机制,开展技术培训、进场入户指导和基地建设等工作。
6.承担我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申请方式
拟申请加入种畜禽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评审专家申请表》,选择“单位推荐”,纸质版本人签字,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507,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及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后的PDF格式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征集时间
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中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靖靖 4304589
邮 箱:majingjing2013@yeah.net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评审专家申请表
2.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