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相关教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作者有多人时,应按著作署名顺序排序。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2.“第十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必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需要启动宏,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4.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申报评审表为doc格式,申报成果电子版和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分别上传,整理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5.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科技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个人申报材料需交由所属学院汇总初审,学院审核整理后,提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科技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学校申报时间安排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评审表(Word版本和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要求:姓名+评审表;姓名+成果;姓名+证明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成果附件超过50MB的,拆分为50MB以下的文件报送。
(二)各学院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的报奖材料,学院需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学院对报奖材料进行汇总,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对报奖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审核重点为: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5.申报成果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各学院审核后,学院统一填写《教育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果推荐汇总表》,《学院汇总表》按推荐程度从高到低排序,由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意识形态审核表》每个成果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连同老师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3日提交至科技处,将申报评审表(pdf版和word版)、申报成果电子版(PDF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学院成果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ndkjcwh@163.com。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三)学校组织评审,经遴选后拟推荐的成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科技处审核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集中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封面统一使用申报评审表的首页,最好胶装。
4.内蒙古农业大学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意识形态审查表,每一项报奖成果均需提交一式一份;学院成果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五、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6—10。
教育教学方向的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可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优秀成果奖,专区评奖采取网上申报。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我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报奖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有意向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申报人请联系教务处常亮老师,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到东区逸夫楼二楼教务处201办公室。
联系人:吴昊 0471-3968059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联系人:常亮 0471-4301327
科技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