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宣传一年来自治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可喜成效,展现自治区科技战线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自治区科技厅将继续联合科技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开展年度公众关注的 “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公众关注的“十大科技进展”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有关单位征集和推荐相关线索与典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范围及条件
以我校为实施主体或我校科研人员为主要完成人研发的,在国内国际产生重大影响或具有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示范带动意义的科技成果。成果中涉及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之间。
1.基础研究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在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具有支撑国家重大战略、促进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的能力。
2.关键技术攻关类:发挥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导向作用,聚焦国家、自治区战略需求,推动落实“五大任务”中紧迫性、前瞻性科技需求,吸引和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和高端人才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形成标杆效应、有效支撑产业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3.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类:紧扣党中央对内蒙古发展战略定位,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应用转化后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安排
(一)活动组织
自治区科技厅成立评选活动工作专班,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厅机关有关处室、科技日报驻内蒙古记者站、内蒙古日报专题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中心指定专人参加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科技厅综合保障中心,开展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程序及步骤
1.征集推荐阶段(2025年11月21日—12月3日)。
我校可直接推荐申报,原则上我校推荐候选科技进展不超过5个。
2.形式审查及初评阶段(2025年12月10日—12月20日)。
评选活动专班按评选要求,对所有推荐的候选材料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发回推荐单位进行补充,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遴选确定入围评选环节的科技新闻、科技进展。
3.网络投票阶段(2025年12月25日—12月30日)。
对入围评选环节的科技新闻事件、科技进展,在创新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发起线上公众投票,投票周期为7天,按“十大科技进展”分组进行投票。
4.专家评议阶段(2026年1月2日—1月4日)。
组织科技管理和大众传播领域的专家评委对入围的科技进展进行评选。综合专家评委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确定年度公众关注的内蒙古“十大科技新闻事件”“十大科技进展”。
5.发布宣传阶段(2026年1月—3月)。“十大科技进展”评选结果在2026年自治区两会期间通过科技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创新内蒙古公众平台集中发布,并在2026年全国两会前通过主要媒体成系列宣传典型事迹。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疏理申报,特别是重大平台、主持科技“突围”和揭榜挂帅等重大项目团队、大子刊论文发表团队等要积极申报。
(二)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严谨规范,认真做好征集推荐、资格审核、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典型性强、影响力大、认可度高的科技事件、科技进展典型选树出来。
(三)注重学习宣传。认真组织主流媒体积极主动参与评选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运用多种方式浓墨重彩地宣传创新典型,在全社会营造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务必请于12月3日下午4:00前将附件1《2025年公众关注的内蒙古“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附件2《2025年公众关注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邮箱nmndkjc_cg@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507室,科技处统一申请学校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华敏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附件:1.2025年公众关注的内蒙古“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
2.2025年公众关注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