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科学基金管理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我校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16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3/69510.html)、《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6年度指南尚未公布,待发布后一并将相关政策及解读补充通知)、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4/2883/69570.html)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未注册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对申请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月20日前,将Excel版及学院盖章、分管院长签字的扫描件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163.com。注意,添加人员需是我校全职聘用的在职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不属于我校的人员不得添加。若需添加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已经在我校入职但没有办理完入职手续的新进教师,需在添加人员时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有关证明。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申报书模版及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见附件2、3、4、5)。
8、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关于有效职称填报问题待指南发布后,一并将相关政策解读补充通知。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9、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学院事项
各学院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第一轮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2、学院应在3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审核并确认提交本学院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应建立完善的科技伦理审查机制,防范伦理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四、申请材料报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对照后续补充通知中补充的最新《申请人形式审查表》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学院按《申请人形式审查表》审核并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国家自然基金申报项目中凡是涉及生物医学伦理并需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请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6),学院填写《伦理审查项目汇总表》(附件7),2月28日前由学院统一交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163.com。待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出具伦理审查批件,申请人扫描伦理审查批件后上传至申请书附件中,随申请书一起提交。注意:伦理审查申请表及汇总表中项目名称必须与2026年申请书项目名称一致!
3、3月11日上午9时科技处集中接收学院提交的最终版申请书纸质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8)及《申请人形式审查表》各1份,学校进行形式审查。鉴于本年度项目审核处于春节期间,且审核任务繁重,请各学院务必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集中提交全部完整的申请材料。材料接收地点:行政楼507室。科技处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四、各类咨询事项
1、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政策解读问题请各科研秘书汇总,待2026年度《指南》发布后,科技处将统一发布补充通知,一并解释。
2、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云雪艳、姚佳琪 电话:4304589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表
2、面上项目报告正文模版-2026
3、面上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26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报告正文模版-2026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26
6、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申请表
7、伦理审查项目汇总表
8、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