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主页
通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督促内蒙古农业大学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01-19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163

各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规范管理与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平台学术决策、监督指导中的核心作用,总结建设成果,谋划未来发展。现就督促各科研平台按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核心内容

各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会议需聚焦以下重点,确保会议务实高效、内容充实:

1.年度工作总结:总结本平台本年度在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平台运行、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对外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全面梳理取得的成效、亮点及存在的不足,形成客观详实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深入研讨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治区行业及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立足平台学科优势与发展定位,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举措,明确科研方向、项目申报、团队建设、平台晋位升级等关键工作的推进路径和时间节点。

3.重大问题决策:针对平台运行中面临的实验室管理、设备购置与更新、经费使用规划、学术诚信建设、对外合作交流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研讨、民主决策,形成明确的解决方案和工作部署,切实防范科研风险。

4.其他重要事项:审议平台学术评价标准、科研人员考核、研究生培养方案、实验室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需学术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二、会议时间要求

请各科研平台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时限要求,结合本平台工作实际,按时完成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工作。

三、会议组织要求

1.规范会议流程。严格遵循学术委员会章程及议事规则,做好会议筹备、议程设置、议题审议、表决记录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会议程序规范、决策科学、记录完整。会议记录需详细注明议题、讨论意见、表决结果及决议事项,由参会委员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

2.做好会议成果落实归档与宣传报道。会议形成的决议、工作计划、问题解决方案等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会后需及时将会议纪要、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问题决策结果等材料整理成册存档,及时在学院网站报道宣传。

3.加强监督整改。对会议梳理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内容。

四、其他要求

1.科研平台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均为同领域优秀专家,其中主任人选重点聘请院士、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担任。

2.依托科研平台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需标注所属科研平台名称。

3.请各科研平台高度重视每年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工作,切实将其作为提升平台治理能力、推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4.平台学术委员会会议的组织质量、材料报送的及时性与规范性、以及主任委员的聘任情况,将作为平台年度绩效考核、资源配置及后续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科技处

                                        2026年1月19



上一条:关于启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农牧业科技成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内蒙古农业大学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