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促进国家与地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衔接,打造支撑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农村部将按照“部省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布局建设一批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从地方科研院校中遴选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本地区重大需求,对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研究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并在相关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依托单位科研基础扎实,有较完备的科研条件,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2500万元,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能够提供必要的运转经费和后勤保障。
(四)优先支持列入部省共建协议事项、部省共建高校或各地重点谋划支持的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根据自治区对我校限报2项的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平台布局和运行情况,为提高申报竞争力,对申报做如下要求:
(一)需依托自治区级以上且评估优秀的科研平台申报,处于培育期的科研平台、评估不合格处于整改期的科研平台不可申报。
(二)已获批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非自治区重点产业、实验室人数、实验室面积不达标的,不可申报。
(四)各学院申报不超一个,不可拼凑申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出现诚信问题,将禁止后续省部级平台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6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507,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zhuolan1399@163.com,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送。
联系人:晫兰 马靖靖 4304589
科技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