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9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获批“青年科技英才计划”的入选者,以及上年度验收延期和未通过经整改后重新上报的人员。包括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B类青年科技骨干(详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学校科技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疫情期间可视实际情况组织其他形式验收评审,如视频会议、通讯评审等形式),验收专家组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占2/3。
2.项目负责人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总结报告》(见附件2,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提出验收申请。
3.自资助期开始至今,项目负责人在相关研究方向上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或者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等,可申请免于验收。由依托学校学术委员会综合研判,如果同意免于验收,应在《总结报告》中“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栏”详细说明理由。免于验收的项目,不需参加验收答辩,但须提交《总结报告》。
4.未达到免于验收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答辩,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学风建设、科教结合与人才培养、科研质量与社会贡献、发展规划等。
5.验收专家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验收打分表》(附件3)进行评分,专家组评议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验收结论表》(附件4,以下简称《验收结论表》)。
6.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审计工作,于7月7日前将《总结报告》一式5份及电子版提交到科技处507。
联系人:晫兰
联系方式:4304589
附件1: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入选者名单—内蒙古农业大学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验收打分表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计划”验收结论表
科技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