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统筹机制,推进岗位开发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科技计划项目为依托,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和潜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合理设置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强化督查反馈,推进工作落实
各学院要增强责任担当,结合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宜讲,文件解读等多种方式,客观全面宣传科研助理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工作落实。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反馈,通过多种渠道,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教育厅将把做好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月通报。
三、及时总结反馈,做好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并按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一)2023年5月15日12点前,填报落实计划统计表(附件1),通过邮件报送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
(二)2023年5月15日-8月31日期间,每周五通过邮件报送科研助理理岗位落实进展情况(附件2),首报日期为5月19日。填报数据时,需将博士后数量和吸纳校外毕业生人数单独列出。
(三)2023车9月28日前,形成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报告(附件3),通过邮件报送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
联系人及电话:马靖靖 4304589
报送电子邮箱:nmndkjc@163.com
附件:1. XX学院2023年落实计划表
2. XX学院2023年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
3. XX学院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华业就业
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
科技处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