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公布,我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67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其中面上项目6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8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52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请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基金委发送的项目批准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计划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根据计划书填报说明和批准通知中的修改意见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2、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计划书电子版,由科技处审核后提交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需及时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后(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请确保一致。计划书后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由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组成员签名(不能代签或使用手签章),有合作单位的盖合作单位公章。计划书和申请书中的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无需个人申请OA。
3、有合作单位且需外拨经费的项目(必须在计划书预算说明中写明外拨单位及外拨金额),提交纸质材料需同时提交一份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4、提交计划书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须在9月1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版计划书。
(2)计划书电子版如退回修改,请于9月6日前提交修改后电子版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打印基金委审核通过的计划书2份(双面打印,保证与电子版一致),后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9月15日前,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报科技处507室。
5、其他注意事项:
(1)请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计划书之后,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附件2)和《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各支出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面上、地区基金项目均实行预算制,需编制项目预算,请参照下方新旧科目对照表填写。
不能列支:办公电脑、移动硬盘、打印机、硒鼓等通用办公用品。
不能出现绩效、管理费、电话、网费、论文润色、专利维护费用等支出。
不能出现不可预见费用。
新旧科目对照表
新表科目 |
旧表科目 |
1、设备费 |
1、设备费 |
2、业务费 |
2、材料,3、测试化验加工费,4、燃料动力费,5、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9、其他支出 |
3、劳务费 |
7、劳务费,8专家咨询费 |
科技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