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申请专利的师生员工,需发明创造人所在学院或单位初审同意,向科技处申报,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专利申请备案表(职务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专利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手签),盖学院公章。完成上述工作后,发明创造人将需盖章文件、专利备案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上传至OA系统申请用章,OA系统中“校内归口管理部门”选择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则备案完毕。
2.登录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科技成果-内蒙古农业大学专利申请备案表(职务发明专利)
3.师生员工每周二可进行线上备案,申请学校用章,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注:1.申请人(专利权人)中需填“内蒙古农业大学”;与外单位协作完成科学研究任务时,必须携带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归属的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事宜。
2.代理机构与专利代理合同或协议书中一致。
3.承诺栏签字处为手写签字,第一发明人为学生时,学生签字,负责人为其导师;
第一发明人为教师时,专利负责人与第一发明人一致。
4.“所属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为学院负责科研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备案时需携带附件:专利请求书与专利代理合同或协议书。
6.专利代理合同或协议书中需注明代理的专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