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205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对我校拟推荐的11项“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6项“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要求如下:
1.公示期为2024年8月24日-2024年8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联系人:晫兰
联系方式: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