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第六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创字〔2024〕14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对我校拟推荐的3项“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3项“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项“林草科技创新团队”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要求如下:
1.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联系人:晫兰
联系方式:0471-3968059
科技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