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现对我校拟推荐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丹丹 联系电话:4304589
科技处
2025年2月28日
附件:指南建议汇总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