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的有关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排序,学校审核,现将拟推荐申报成果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科技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 0471-3968059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联系人:常亮 0471-4301327
科技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