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科技成果汇交,加快科技成果登记审核进程,根据科技厅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通知学院教师在项目任务期满、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后十五日内,登录“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填写成果登记材料,登记完成后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成果汇交范围见科技处网站《关于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kyc.imau.edu.cn/info/1041/3417.htm)。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全年开放,科技成果登记按月提交上报,学校审核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在科技厅对登记成果审核通过并赋登记号后,各学院于每月25日前将纸质版带有“科技成果登记”水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1)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07室,电子版发送到zhouhm@imau.edu.cn,科技处统一申请盖章并上交。请学院通知各位老师提前安排好时间,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华敏
联系电话:0471-4304589(内线4589)
手机:15550873947(微信同号)
科技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