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科学基金管理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我校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0日16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已发布(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3/info91329.htm),项目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鼓励本地区所在依托单位申请人积极申请,本地区以外的依托单位申请人申请,应与该地区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企业进行合作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内蒙古节选)见附件1。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链接: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对申请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月30前,将Excel版及学院盖章、分管院长签字的扫描件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163.com。注意,添加人员需是我校全职聘用的在职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不属于我校的人员不得添加。若需添加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已经在我校入职但没有办理完入职手续的新进教师,需在添加人员时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有关证明。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本年度申报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规定包括申请条件与材料、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要求、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要求等,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
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6、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7、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10、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学院事项
各学院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指南》,做好本学院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特别是本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2月20日前,组织本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区内外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议、指导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争取高质量完成 202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
2、学院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学院应在 3 月 10 日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审核并确认提交本学院电子申 请书及附件材料。
4、学院应建立完善的科研伦理审查机制,防范伦理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伦理准则,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 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四、申请材料报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对照 《申请人形式审查表》(附件3)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学院按《申请人形式审查表》审核并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国家自然基金申报项目中凡是涉及生物医学伦理并需学校伦理委员会 审查的项目,请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4),学院填写《伦理审查项目汇总表》(附件5),2 月 26 日前由学院统一交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nmndkjc@163.com。待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出具伦理审查批件,申请人扫描伦理审查批件后上传至申请书附件中,随申请书一起提交。注意:伦理审查申请表及汇总表中项目名称必须与2024 年申请书项目名称一致!
3、3 月 11 日上午 9 时科技处集中接收学院提交的最终版申请书纸质材料 (无需签字盖章、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及 《申请人形式审查表》各 1 份,学校进行形式审查。鉴于审核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学院务必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集中提交全部完整的申请材料。材料接收地点:行政楼 507 室。科技处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四、各类咨询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部联系电话见《指南》附录。
2、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丹丹 电话:4304589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内蒙古节选)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表
3、申请人形式审查表
4、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申请表
5、伦理审查项目汇总表
6、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