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拖延项目大起底”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效能,按照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要求,开展“拖延项目大起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梳理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应结未结省部级以上(含)项目,逐项核查延期项目研究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及逾期原因,填报《内蒙古农业大学应结未结题科研项目执行进度表(截止2024年)》(附件1),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15日下午17:00前报科技处503室,电子版表格(PDF 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nmndkjc@163.com。
二、督促实施
1.请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督促项目责任人按时完成相关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的结题率和完成质量。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要求每年6月、12月集中调度科研项目结题进展情况,并将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作为学院年度指标之一进行考核。对承担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结题率低的学院将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各单位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在研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确保结题验收资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材料齐全,符合结题验收要求,切实提高各类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
科技处联系人:郭婧、赵璐、吴昊、于丹丹
联系电话:0471-4304788、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