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23年引进高层次及优秀博士人才确认层次及兑现相关待遇的通知》(内农大人字[2024]18号)文件精神,科技处依据人事处确定的2023年引进高层次及优秀博士人才层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启动费项目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及项目执行期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资金按年度拨款,分2024、2025、2026年三次拨付,因项目资助经费属财政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每批经费使用期限均为2年,因此每次拨付的经费需在第二年内支完,如:2024年拨款需在2025年10月底前支出完毕,否则财政收回并不能返还,因不及时支出导致资金被收走的责任自负,且不能影响项目任务指标的完成。
项目执行期以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聘用协议起始时间为准,高层次人才第五类执行期为10年;各类优秀博士人才执行期为5年。
二、任务考核指标要求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任务考核指标,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协议中“科研任务”考核指标一致。项目任务书后须附聘用协议。
三、结题验收
项目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项目负责人须严格对照任务考核指标要求完成项目研发任务,项目考核结果将作为引进人才考核期评估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人才聘期考核体系。
四、签订要求
2023年高层次及优秀博士引进人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高层次及优秀博士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任务书”,并将引进人才聘用协议附后,A4纸打印一式四份,由学院审核、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年7月5日前统一报科技处。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高层次及优秀博士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任务书
2:2023年高层次及优秀博士引进人才名单
科技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