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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6-26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739

各相关学院和机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规划办的安排,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方向。

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坚持把办好两件大事各项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本年度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将优先支持具有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优先支持对推动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鼓励跨学科综合性研究。

二、严把申报质量

单位要调动研究积极性,严把申报质量关,同时避免重复立项资助。目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尚未公布立项结果,自治区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正处于申报阶段,为调动广大社科研究人员理论研究积极性,已申报上述三类项目的申请人可以使用同一题目申报本年度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为避免重复立项资助,若上述三类项目立项名单先于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公布,申请人已获得上述三类项目之一立项资助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则不予立项;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先于上述三类项目立项名单公布,申请人同时获得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上述三类项目之一立项,则取消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但不作终止或撤项处理,不影响后续申报。 

三、严格申报程序

申请人必须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在2024年7月21日前)。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请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课题指南,注意项目结项条件,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其中,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一般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学历限制;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及学历限制,但其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个人申报截止日期计算)。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

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立项后不予变更。

五、申报方式

2024年度继续使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工作。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开通,登陆端口由内蒙古社科规划网的链接板块进入。我校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下午17时前,请申报人务必在此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六、申报安排

申请人应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意识形态等问题。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严把质量关,核实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汇总整理本学院的申请材料,并在7月22日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到科技处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本单位的《申请书》一式3份(由申报人网上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申请书不用盖章,由科技处统一盖章)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使用通知下方附件版本),申请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学院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1份。

七、其他具体申报事宜请查看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 0471-4304589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人员及电话:孙兆轩(15771510338)、王树泽 (15561006509)


                  

                   科技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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