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对2022年度立项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及后续整改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结果
科技处邀请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2022年度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163个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其中157个项目中期检查合格,6个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中期检查中,专家组发现的共性问题如下:
1.部分项目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不相关。
2.部分项目研究成果处于投稿或撰写阶段,中期考核指标未完成总体考核指标的50%;个别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重视项目中期考核要求,中期考核报告撰写敷衍塞责。
3.项目经费支出进度缓慢,经费执行率未达到已拨付经费的50%。个别项目经费执行率低于10%。
二、中期检查后续整改
1.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需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整改,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整改完成后的中期检查报告,补充说明项目详细进展并附佐证材料。
2.项目负责人需对照项目任务目标及考核指标,加快项目研究进度,及时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完成约束性考核指标,2022年立项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将于2025年7月统一结题验收。
3.经费执行率未达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加快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2022年和2023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总体预算执行率需达80%以上,对于经费执行率过低的项目,科技处将《内蒙古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暂缓项目负责人申报其他各类科研项目。
三、学院管理工作要求
各学院对本单位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期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梳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敦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立项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加快项目经费支出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整改落实。各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执行管理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体系。
四、整改复审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整改后的《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版,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至科技处507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吴昊、于丹丹 4304589 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基金项目、杰青、优青培育基金项目、基础学科与人社科专项基金
郭婧、赵璐 4304788 多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马靖靖、晫兰 4304589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
周华敏、黄明斌 4304589、3974332 种业振兴领军人才专项基金项目
科技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