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5年度北疆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项目,面向全区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北疆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
二、招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规划办”)。
三、招标主题
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作出的“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北疆文化研究阐释,把北疆文化品牌擦得更亮、打得更响。
四、经费资助事宜
每项资助经费为10万元,如中标,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经费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2022〕1122号)规定使用。若负责人未按时提交成果或成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自治区规划办可终止项目研究并追回全额经费。
五、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职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鼓励在读博士、硕士参与或独立申报。如独立申报,须在毕业前完成课题结项工作。
3.每个投标课题的负责人限1人;同时,负责人只能投标1个项目。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共发布25个招标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带*号)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度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投标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本次投标须按照《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课题设计论证字数4千至7千字之间。
(三)投标人须提交不少于1篇(部)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咨政报告,须为原件或原件复印件),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课题研究时长为8个月,自课题立项之时算起。课题成果为10万字左右的专著。
(五)课题验收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6个月,负责人须提交成果初稿(至少8万字以上)至自治区规划办。初稿验收合格后,开展第二阶段研究。第二阶段为期2个月,负责人须按照自治区规划办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并按期提交最终成果,以供自治区规划办择优出版,在此期间负责人不得擅自出版。最终成果提交后,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结项审批书》,以便自治区规划办开展结项工作。
(六)若最终成果提交6个月后,未进入自治区规划办出版计划内,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版。若选择出版,须征求自治区规划办关于是否标注自治区规划办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等信息的意见。
七、其他事宜
(一)投标人所在学院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合格的予以报送。
(二)投标人要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承担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及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有关北疆文化研究课题但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中标,一律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
八、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请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不用盖章,由科技处统一盖章。
2.《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使用通知下方附件版本,要求匿名,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学院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1份。
申请人应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意识形态等问题。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严把质量关,核实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汇总整理本学院的申请材料,并在2月10日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到科技处507室,逾期不予受理。全部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ndkjcwh@163.com。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 0471-3968059
科技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