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咨询建议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5〕13号)和《关于报送高校科研平台相关领域报告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17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智力优势,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教育厅设立《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开展咨询建议工作,拟组织高校定期报送科研平台研究领域成果应用及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咨询报告或行业产业分析报告,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充分发挥自治区高等学校和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力量,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服务。
二、科研平台类型
由教育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各类科研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工作办公室(总库)设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其中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设立《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分库,主要承接全区高校生态保护、农牧业发展等领域的稿件,校内各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和专家提交的咨政报告,不分领域,统一报送至内蒙古农业大学分库投稿邮箱,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分类,根据不同研究领域,呈送不同的分库。
(一)各相关学院要系统梳理获批的教育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的各类科研平台及其所属领域、研究内容和已有成果,逐一指导科研平台研究人员开展决策咨询、行业产业形势分析等智库报告撰写工作。同时,鼓励依托平台建设的科研团队、行业专家个人,向学校分库定期报送各类有利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报告和行业分析报告。
(二)各科研平台要围绕事关科技创新发展全局和长远问题,以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理论和实践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研究的时代性、地域性、应用性,切实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为我区科技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在咨政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三)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外的各科研平台围绕平台所属领域和研究方向,结合自治区行业产业发展需求,每半年至少报送1篇以上咨政报告或行业产业分析报告,综合或专题不限,于年中、年末各报送一篇。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季度向学校分库至少报送1篇咨政报告,,除科研平台定期投稿以外,学校分库还将向我校优势科研团队、专家学者不定期约稿。
对于重要成果,可随时上报,科技处将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上报情况将作为科研项目、平台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投稿需按照模版规定格式撰写(稿件格式参考附件4),并同时填写《分库报送稿件汇总表》(附件5),注明成果作者、涉及领域和依托的科研平台、团队名称、报送时间等必要信息。
(五)对采纳应用效果好的成果,自治区教育厅将以后期资助项目的形式,纳入下一年度自治区教育厅专项研究课题,深化成果研究和应用,推动各高等学校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今年首报的第一篇决策咨询报告或行业产业分析报告提交时间为1月26日,欢迎各科研平台、团队、专家踊跃投稿,请将电子版稿件和汇总表按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吴昊,0471-3968059。
投稿邮箱:nmycnmyfk@163.com
附件1:教育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批复的各类科研平台名单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科研平台相关领域报告的通知》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咨询建议工作的通知
附件4: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 参考格式模板
附件5:《内蒙古高校智库要报》分库报送稿件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