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生态安全屏障)项目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详情
申报具体要求请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4/t20250417_2705139.html,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我校可牵头申报,也可参与申报。联合申报时须提供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合作单位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4、5)
(二)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的老师,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专项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限
各学院请于2025年4月26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后的“附件3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生态安全屏障)项目意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_zd@163.com,牵头和参与申报的老师都需要填写。同时牵头申报的老师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f.nmkjt.org.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的“十六、单位意见”处,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使用电子印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加盖。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版扫描件见附件6。项目合作协议需申报人自行申请OA用印。
项目申报书请务必于5月7日中午12:00前提交系统。
五、联系方式
郭婧 赵璐 0471-430478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生态安全屏障)项目指南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生态安全屏障)项目意向汇总表
4.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农大
5.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乙方农大
6.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