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资助2025年度第一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基字[2025]20号)要求,请各有关学院按照2025年度立项清单(附件1)尽快开展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
任务书填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2025年5月30日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nmzrjjw)(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承诺书》。2025年6月6日前完成上传提交。
1.项目任务书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任务书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不编制预算。
附件1 2025年度立项清单
联系人:于丹丹
联系方式: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