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政令276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发奖〔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合作申报的2022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奖励类别及等级、提名单位、主要完成人情况、主要完成单位、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具体要求如下:
1.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等持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周华敏
联系电话:0471-4304788
科技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