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机构:
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厅“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学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研究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学校考察调研时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学校教师、专家、学生的回信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和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选题与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不设立研究指南,项目申请者要根据申报要求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题目。题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项目内容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较强的创新价值,能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本次专项研究周期为2年, 资助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题验收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情况良好,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学科视野开阔,对本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在本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在编或在岗人员。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各类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3.本次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每个学院限制推荐1项。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安排
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请者的政治方向、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做出鉴定,填写项目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重大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请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版本),A3纸双面打印;申报一览表和项目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各一式1份。
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7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命名文件夹,内包含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申报意识形态审查表等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勿自行改变申请书(word版)和申报一览表的文件格式。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后,统一在提交纸质材料之前打包发送到邮箱ndkjcwh@163.com。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