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机构:
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有同等学术地位,旨在鼓励我区专家学者厚积薄发,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社科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对象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不含论文、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等。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需具备(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人必须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以相同或者相近研究内容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的,本项目不能和本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同时申报;
(2)有国家、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 受资助出版的成果在结项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标明“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纸质版加封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
3.成果查重报告一式1份,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相关社会检测机构获取(重复率一般不超过25%)。
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安排
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请者的政治方向、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做出鉴定,填写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和学院的申报汇总表一起提交。
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年7月5日前将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7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命名文件夹,内包含申报书、成果书稿电子版,学院申报汇总表、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勿自行改变申请书(word版)文件格式。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后,统一在提交纸质材料之前打包发送到邮箱ndkjcwh@163.com。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