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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更新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9-08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276

各有关学院和机构:

随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完善,目前可实现线上立项评审、过程管理、成果鉴定等功能。参与立项评审、结项鉴定的同行评议专家必须在系统内的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中产生,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期将集中增补一批同行评议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议专家资格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立场坚定、态度坚决。

2.热爱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且近三年来所负责项目无终止、撤项处理及不良信誉记录。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解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在区内、国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

4.新推荐专家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9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承担过自治区级(含)以上级别课题并顺利结项2项及以上。

6.出版或参编学术著作1本及以上。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做好宣传组织推荐工作。

2.推荐专家必须充分征求专家本人意愿。专家同意后,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推荐表》(附件1),其中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详见《学科分类表》(附件2),各单位统一按要求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单位推荐信息表》和《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4),确保增补专家信息的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核实无误后,于923日前将1、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507室(附件3只提交电子版,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1、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kjcwh@163.com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按照推荐条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确保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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