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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1-23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3353

各有关学院:

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基字[2022]2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分析测试专项五类。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七个领域37个方向的项目申请,项目申报应符合附件1“项目申请指南”中确定的资助方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分析测试专项主要支持运用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连续两年实际开展开放共享工作的在岗专职分析试验人员,在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和标准制定等方面自主选题开展研究。

项目申请人要特别注意《通知》中的“注意事项”及“附件1:项目申请指南”中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及各项规定。

(二)申报名额

本年度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学校综合考虑近三年各学院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平均立项数和最大立项数,给出各学院的申报名额(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除外),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7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年度项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审核、推荐。

(一)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下载附件26中所属类别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模板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线下填写,为线上填写做好准备(项目管理系统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管理系统开启后,申请人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写项目申请书,在线申报提交。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先在信息系统注册,完整填写注册信息,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登录。

(二)学院审核推荐

1218日前,学院按照项目申报通知及申请指南对本学院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资格及条件、是否超项等)进行审核,严把申请书质量,将学院全部申报项目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填写《学院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见附件8),将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ndkjc@163.com。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学校审核提交

1219-1225日,学校线上审核申请书。学校将按照《学院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的项目顺序和学院申报限额(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除外)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人或主要成员申请超项、申请书内容缺项、附件材料不全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推荐提交,其名额直接顺延给本学院后续申请项目。学校申报名单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厅。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 郭婧 14747319363

阿荣 18647840601


科技处

20221122

附件:《关于征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1: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2:自然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3:自然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申报书

 附件5:自然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6:自然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申报书

附件7: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8:学院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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