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主页
通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征集通知

添加时间:2022-11-28 编辑:马靖靖 浏览次数:1065

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技处发布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课题征集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等做深入的学理阐释或调查研究。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重点围绕自治区新发展格局构建、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战略、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自治区农畜产品产业化趋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两个屏障建设等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

2.本次专项课题共设置67项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鼓励申请人按题申报,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围绕课题指南自行设计题目。每个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3.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含:《内蒙古日报》或《实践》杂志)发表1-2篇理论文章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 1 及以上(需附采纳证明)。成果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519日之前。

4.申请人将相关成果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任务的申请人立项支持(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其中的优秀成果科技处将同步推荐上报教育部。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汇总学院专家的申报意向,在20221210日前将学院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ndkjcwh@163.com

2.请于20235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内蒙古农业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 (附件3)和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刊发的理论文章等相关研究成果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kjcwh@163.com,并附佐证材料。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咨政报告/理论文章。由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推荐。


科技处联系人:吴昊,0471-4304589

  


                     科技处

                   20221128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内蒙古农业大学科技处